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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個社會中,從小到大,我們不免會遇到獎賞跟懲罰,獎賞很容易,就是鼓勵你做了某件好事,並期許繼續保持下去。但是相對正面的獎賞而言,負面的懲罰就顯得惹人厭多了。因為惹人厭,所以人類對懲罰的評斷也相對的複雜了多。

  那麼,對於懲罰我們應該用怎樣的角度來看才能夠符合人生命的價值觀呢?這問題很抽象,換個角度來問好了,體罰或打罵教育究竟適不適用於所有未成年的學生?這樣問是不是就清楚多了?但更精確一點來說,我們要問的其實是:怎樣的懲罰才算有意義?

  在這裡,我想提出一個觀點,那就是施行懲罰之前應該想想懲罰的真意是什麼? 從獎賞的對立面來看,其實懲罰的目的也就在於教育上!因為我們想讓一個人明白一件事,所以透過懲罰希望讓他體會到這件事的因果,然後才有所行動。這就是懲罰一般的意義,所以評判懲罰是否得當的標準我認為應該從底下去思考:"藉由這個懲罰,我可以幫助他什麼?"

  所以也就是說,我們應該讓懲罰也跟獎賞一樣,富有正面意義!"讓懲罰也有正面意義",或許從這方面思考便可以判斷懲罰的方式有沒有效果。舉一個例子,員工犯錯,便把他叫到辦公室罵一頓,這樣就有用嗎?答案是不一定! 因為同樣是罵,對有些人有效,但有些人卻不吃這一套。而不吃這一套的原因其實有時候並非指員工不聽勸,也許是其他非可控因素造成。比方說一個員工常常忘東忘西沒把一些事情做到,但他就是天生記性差,你卻用罵的希望罵過之後他記性就會變好,這樣看就知道把他叫到辦公室罵這個懲罰性舉措似乎沒有邏輯。要說比較有意義的懲罰,或許罰他每天上班前先寫好今天要做的每一件事在紙上,然後照章行事,直到他不再忘東忘西為止,是不是比較妥當?

  再舉一個例子好了,這也是我剛在書本上看到的例子,就是公司為員工準備一張彈跳床,但是除了是給員工休閒之外,同是也是一張懲罰員工的床!什麼?彈跳床也可以懲罰員工?是的,懲罰的對象就是上班打瞌睡或開會發呆的員工,懲罰方式是叫他去彈跳床上跳100下或多久時間這樣,目的就是幫助他清醒,活化腦思考力,這樣在工作上他才能更加專心且發揮創作力。

  是的!這也是一種懲罰!懲罰不一定都非得有酷吏刑罰的感覺,而是視要教育對象的狀況與情境而定。要特別說明的事,這邊的懲罰指的是對一般成年人的懲罰,不涉及刑罰等較之嚴肅需透過法律責任來處理的範籌。而成年人則也不單指涉一般成年的人,其實男女老幼皆適用,原因就在於沒有人不會犯錯,每個成年人都是可以透過一定方式去使自己更好的人,也唯有這樣的人,有正面意義的懲罰對他們才更有意義。

  懲罰與獎賞一樣,其實本身並沒有對錯之別!有的只是效果之分!懲罰得當有時候可能旁人看起來會像是獎賞,相反而言,獎賞不當有時候則是看來像在懲罰一個人,判斷基準就在於這樣的奖賞是否對接受者有正面意義而已。

 

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5: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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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terryl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