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建立之初,憲法尚未頒訂,在西元1911民國元年在第一屆國會產生之前,最高臨時立法機構臨時參議會暫以臨時約法在第二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為首的北京政府實施內閣責任制,此是因為同盟會當時佔參議會多數,故欲以內閣制牽制臨時大總統之權。

  實則袁世凱是想要總統制的!在民國二年第一屆國會開議之後,國民黨為主的議會遂準備由國會起草憲法選舉總統,袁世凱為保有總統專制權力,便成立「憲法研究會」欲對國會立憲派加以左右,隨後在由國會組成的憲法起草委員會中發佈憲法研究會版的憲法草案表示給予參考之用,此舉受委員會國民黨議員不滿,令憲法研究會代表退席。

  當時國民黨主張國會立憲,實行內閣制,此將使總統權力旁落,所以袁世凱當然要主張憲法總統制且應由政府機構制定頒佈,但是民主政體實際仍以國會為主,袁無法取得制憲之權,故轉而運作民意以咨為其總統制背書,因此需成立一個看似超然但實為為總統意志加以背書的專業機構來偽裝民意,這就是「憲法研究會」。

  所以,在民主體制之中,獨裁者是有方法手段可以藉由民主方式加以擴權的,方式相當簡單,就是透過成立一個假意研究政治體制法案的機關,機關人員皆為貫徹獨裁者意志而設立(以政府而言,這些人就是政府提名),雖名為超然中立且專業的機構,但成立之始便已經有既定立場,其成立只是為假借民意之所向為獨裁者擴權法案背書,「憲法研究會」就是這樣一個機構!

  因此,專制體制的獨裁跟民主體制的獨裁就只差在行動上多一個成立第三方偽民意的背書機構而已!以中國封建體制來說,皇帝只要口說自己是為了人民便可以實行自我意志;以民國共和體制來說,總統想要實行自我意志就比較麻煩一點,他不能直接對人民說,必需先成立一個傀儡機關,然後透過該機關說給人民聽,再實行自我意志,目的只是要包裝民意在獨裁意志的外表而已。

 

  鑑往知來,像「憲法研究會」這種偽民意的超然獨裁背書機關,其實不只是出現在民國初年,即便是民主的現在,一堆總統意志底下的國是會議比比皆是,美其名叫作召集全民一起在會議上討論提出改革之議,實際上操控這些機構的人是誰不言可喻,不過是詐騙民意的把戲,這種機構愈多,對國家民主憲政體制的危害就愈大,但人民總是愚鈍無知的,才會讓這種鄙陋手段一再重演,讓人感嘆。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6: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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